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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本府自108年9月25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「 108年及109年度雲林縣空氣品質感測物聯網布建計畫」委託亞太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辦理。

刊登日期:2020/1/3
發文日期:2019/12/27
發文字號:府環空二字第1083615962號
主旨:公告本府自108年9月25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「 108年及109年度雲林縣空氣品質感測物聯網布建計畫」委託亞太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辦理。
依據:行政程序法第16條暨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條。
公告事項公告: 行政程序法第16條暨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條。一、空氣品質感測物聯網布建前置作業。
二、提供空氣品質感測物聯網資料服務。
三、感測器布建後巡檢校正。
四、辦理空氣品質及空氣污染認知宣導會或宣導活動。
五、監測資料分析及應用建議。